(以下訊息來自鹽水區公所,如有修正請以公所發報消息為主)
鹽水區自113年7月31日起全所動員下里受理淹水救助至113年8月16日止
臺南市政府宣佈,住戶淹水救助臺南市政府專案加碼,淹水50公分以上家戶加發至1.5萬元,加上中央補助2萬元,可獲3.5萬元,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中央加發至3萬元,含本市本次專案淹水救助1.5萬,共可獲4.5萬元;淹水20公分以上未50公分家戶加發至5000元,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中央加發至1萬元,含本市本次專案淹水救助5000萬,共可獲1.5萬元;淹水未達20公分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之家戶也可得中央加發1萬元。
為盡快協助民眾災後重建,本所今日召開會議決議自113年7月31日起派員至各里受理淹水救助申請案,受理時間如下:
平日:上午9點至11點30分;下午2點至4點30分
假日: 上午9點至11點30分;下午2點至4點30分
地點:各里集合地點(請參閱下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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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申請民眾準備所需文件至各里地點申請
1.戶口名簿影本(請蓋私章)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。
2.印章。
3.匯入補助款之存摺封面影本(農會或郵局存摺優先) 。
4.屋內淹水照片2張(能顯示住屋內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)。
5.其他證明文件如租賃契約影本(請蓋私章)或里長出具實際居住證明
6.身分證。
市長黃偉哲表示,此次凱米颱風重創溪北地區,災損嚴重,請各公所協助盡速受理淹水救助申請案,以期幫助受災戶度過困難時刻。
區長陳文琪表示,本次颱風重創鹽水區,受災戶眾多,本所動員公所人力盡力協助災民申請案件,經研議過後,自113年7月31日至113年8月16日止,平日及假日本所派員進駐各里,便利民眾申請,爭取以最快的時間能讓受災戶收到救助款度過難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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